第十七章 呵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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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啪嗒!”

一记大摔碑手,诸一良配合倒地,无辜眨了眨眼,试图卖萌。

“一天天的不学好,成天跟着王良果然被带坏了。”翻了白眼,王子衿收了收头发,给扎上一个发结;完全无视。

彼此都是成年人,在一起的两个人又不是双生子。如果自己的爱人什么都依着自己,作为附庸,很难让他接收。

揉了揉头发,拿了件替换的毛衣,洗完头替换上,换衣服时胸口的血红刺青似乎还残留着微弱的刺痛感,像是被顽童随手泼的墨,一片血污一般的模样。

清晰地血红像是在提醒他故事世界的残酷。

眸子里的蔚蓝黯淡了些,或许自己是有了寻常演员不曾有的BUG,但依然需要度过一次次的故事世界。不过,他有个有优点,在自己感兴趣的时候刨根问底,却又在无法抗拒的时候,随遇而安,接收的也快。

喝了口牛奶,看着最后半片面包,王子衿有些无奈。椅子后拖,吧嗒吧嗒。两条大长腿停在玄关,瞅着一脸生无可恋的某人。

“吧嗒吧嗒。”大长腿抬起落下,表现出女主人的极为不满。

这时他已经穿上了毛衣,挠了挠头,开始往饭桌上去,有些心虚。

王子衿眼神闪烁,黛眉一挑,有股子极为娇媚的女人劲儿。大多数女人的眉毛挑起来都会多少减分,但王子衿是属于那种眉形很好看的那种,而且是不用修剪的浓密。配着相得益彰的脸蛋,一张脸生气起来也很好看。

转身回头,摸上防晒霜,抬头看天不情不愿。其实他不明白防晒霜到底有啥用,自己脸又不黑。但没办法,自己貌似是个妻管严,而且还是被一个活的很精致的女人。

哦,不,女孩。

王子衿瞅了瞅他的头发,无奈自己麻利拿过发泥,眼神不善,诸一良懂了,蹲了蹲身子。他一米八七,王子衿一米七五,整理起他的头发起来确实有点费劲。

给这个慵懒的男人捋了捋头发,梳理出三七分背分的模样,柔和的眼角漏出一丝满意。

恋爱时女人事多不可怕,就怕女人把你当儿子养,还乐在其中;而他正是如此,还是后妈。

······

“如果你选择收回你说的话,并且负责我一周的早餐,我可以原谅你的出言不逊。”

李景儿挑了挑眉,生气里带着三分调戏。俏丽女孩说起话来总能让人趋之若鹜,不过王良已经不是曾经的他了,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咸鱼了,他是海泽王!

海泽王硬气起来是自己都无法预测的,于是王良邪魅一笑,眼梢带桃花。

“我不会选择道歉,但是女人,我很乐意给你准备每天的早餐。”

“不要。”

“为什么?”话已出口,王良心肝尖儿就已经发颤了,自己犯错了,为什么三个字是大忌!生无可恋的俊秀脸庞上似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结局。

“你太丑!”李景儿撇撇嘴,“快点道歉,磨磨唧唧的。”

盘腿坐在小椅子上,161的身材加上本身就娇小的骨架,有种很让人怜爱的感觉。侧靠着椅子,歪了歪头补充道:

“道歉就好了,请吃饭就算了。”说完,不岔的嘟囔道:“凭什么说我不可能跟一良哥哥在一块!”

王良心里微凉,无声哭泣,请把一去掉,都是良差距怎么这么大那?自从大二被诸一良改造过之后,凭着清秀的小脸也算是红尘滚滚过,万花丛中渡了。

不过,王良脸一黑,想到了不好的记忆。前提是不跟诸一良同时出现在妹子面前,不然的话,大概结局也就凉了。

例如,面前的清纯妹子。

王良看了看挂表,9:31。这个点了良哥和子衿老师也该过来了吧?眼角处闪现两团黑影,亦步亦趋。

面前李景儿越说越愤懑,小脸上很是不满。“你说,一良哥哥为什么不喜欢我?我都这么示好了,难道还要我下药吗!”

王良眼神瑟缩,两腿发抖,心尖儿颤抖,“再说了!一良哥哥是子衿姐姐的弟弟,姐弟恋是不被允许的,是罪恶的!更何况他们还是师生!”

石破天惊,李景儿越说越亢奋,闪亮闪亮的眸子逐渐充满了自信。扬起的小脸闪着某种名为光环的东西。

很好,她被自己说服了。

王良已经放弃治疗了,眼神一片灰白。

“哎呀,别拍我。”皱了皱眉毛,扭了扭身子。有人拍了她肩膀一下。

“哎呀,说了别拍我那。”李景儿有些不耐,这人也没点眼力见。

忽然,她想到一个可怕事,工作室一共四个人,看着面前瑟缩的王良,啊嘞?

是一良哥哥吗?

不过背后传来的

李景儿眼神有点发虚。

“呵呵······“李景儿放弃了希望。

说完后,王子衿就自己去吃饭了,很快摆出两份早餐。煎蛋、热牛奶、全麦面包片。

这就是王子衿和其他女人的区别,从来不惯着自己,有时候不开心了还怼自己两脚。当然,他并不是受虐狂,只是这样的相处模式反而更让诸一良轻松一些。

自己是从小到大经历的多了女人倒贴的事,懂但是不屑去做。最后都反哺教给给王良了,但就跟大多数人一样,刚学会新东西都会膨胀,王良成功吸引了敌方火力,自己也猥琐的很好。

【因此在王子衿的印象里自己依然是个好孩子!】

他也乐得做个乖宝宝,让张良吸引一下火力,毕竟徒弟的作用也就这么大了。

不过现在诸一良觉着找了个妈,而且向来不惯着自己。

诸一良此刻拽着一角被子,啪嗒从床上被一脚蹬下来;恶人自有恶人磨绝对是一句至理名言,轻一抬眼。

不得不说,女人有时候穿衣服远比不穿要好看,尤其是犹抱琵琶半遮面,欲拒还迎中反而更带着一股子诱惑劲儿。

诸一良摸了摸下巴,看着窈窕的弧线,嗯,很有“攻势”。

“哪的事。”诸一良撇了撇嘴,眼角微微斜视,带着王之蔑视,‘呵,王良那个菜鸡还想带坏我?’

是你的妖娆和我对你的爱。

诸一良嘴角轻笑,套路已好,友军还有三秒到达战场。

”大半夜的爬到被窝里来,是谁的的你用勇气?“穿着宽大的白色衬衫,但黑色蕾丝依然能看出诱惑的痕迹。跪在床边,女人蔑视着这个没点数的诸一良。

有些恍惚,人真能算是贱性的生物,平时高冷、冷傲的面孔,在面对完全能拿住自己心跳的人来说,真能说得上是各种服帖。

同时还得说个伤人的事,情人眼里西施,一般大都本就好看;所以也就被绝大多数人推崇。

因此,搁小到大凭借一张爹妈给的一张好脸,诸一良性格中的无所谓,算是被女人纵容到无以复加的程度。骨子里带着的一股子闯祸劲儿,也被当做潇洒不羁。

尤其人家本来是没有想撩你的想法的······

嘴角掠起,咬住自己衣角一摆,露出鲜明的腹肌,灼热的呼吸粗重起来。

高高俯视着王子衿,蓝瞳里携着三分冷傲、三分不羁、三分克制、一分渴望,向前凑去。

女人有时候真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,对你好的时候笑的没心没肺,对你没感情的时候回头决绝的老死不相往来。你很难揣测女人的想法,但上下五千年里,女人作为不停揣摩男人心思的群体。

这种能力甚至可以算是与生俱来,已经刻在了生命因子里。所以,去思考女人怎么想的真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,只要她爱你就够了。

情人眼里出西施,真爱的话你吃饭狼吞虎咽,人家也觉着潇洒不羁;反之亦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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